可转债申报数量具体要求是什么?
可转债申报数量要求具体如下:
【1】匹配成交: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面额,且为10万面额整数倍;其中:沪市委托数量输入100及100的整数倍,深市输入1000及1000的整数倍,代表10万面额或其整数倍;
【2】协商成交:申报数量不低于1000元面额,且为100元面额整数倍;其中:沪市委托数量输入1、2、3等等,代表1000元面额、2000元面额、3000元面额;深市委托数量输入10、11、12等等,代表1000元面额、1100元面额、1200面额;
【3】盘后定价成交: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元面额,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。
可转债涨跌幅限制是多少?
可转债新规将在7月份实施,新规规定:可转债上市首日,涨跌幅限制为57.3%和-43.3%,从第二天起开始实施20%的涨跌幅限制。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20%的,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;第二,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%的,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:57。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:57的,于当日14:57复牌。
另外,新规还明确异常波动的标准:
据《交易细则》规定,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±30%,属于交易异常波动,交易所将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、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、卖出金额:
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述情形;或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+100%(-50%);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+200%(-70%);属于严重异常波动,交易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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